I


  102. 隐含波动率(Implied Volatility)


  指汇率在一段时间内变动的程度,是衡量期权价格波动幅度的指标,一般采用标准方差计算,是外汇期权报价的标的,以百分比表示。


  103. 交易市场参考价(Indication Price)


  仅供参考的报价,并非有效价格,实际交易前应该重新确认价格。


  104. 初始额度(Initial Limit)


  指交易中心根据统一的授信制度,对每个会员分别授予的交易总额度。


  105. 交易品种(Instrument)


  指银行间外汇市场可以交易的外汇产品种类。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外币拆借等。


  106. 外币对市场(Inter-bank Foreign Currency Market)


  也称外币买卖市场。指市场参与者之间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外币对交易的市场。


  107. 银行间外汇市场(Inter-bank FX Market)


  指市场参与者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交易的市场,包括人民币外汇市场、外币对市场和外币拆借市场。


  108. 人民币外汇市场(Inter-bank RMB/FX Market)


  指市场参与者之间通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市场。


  109. 利率风险(Interest Rate Risk)


  指由于利率的不利变动对机构财务状况造成的风险。


  110. 价内(In the Money)


  又称实值。指看涨期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状态,或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状态。


  111. 价内期权(In the Money Option)


  指处于价内状态的期权,是外汇期权买方若要求行权可以获利的期权。


  112. 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


  指约定的期权执行价格与行权日即期价格之间存在的有利于期权买方的差额。


  J


  113. 加入报价(Joint at, Support at)


  承诺额外加入经纪商现有买入或卖出之报价行列。


  114. 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做市商(JPY/CNY Direct Trading Market Maker)


  指在人民币对日元交易上持续提供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规定范围内承诺按所报价格成交的机构。


  K


  115. 敲入期权(Knock-In Option)


  在期权到期日前,若即期市场价格一旦碰触到或超过先前设定的特定价位或水平时,期权才开始生效。


  116. 敲出期权(Knock-Out Option)


  在到期日前,若即期价格一旦碰触或超过先前设定的敲出价格,期权自动失效。


  L


  117. 虚假多档报价Ø(Layer)


  对一个交易指令或者交易下达不同水平的交易指令或者执行,以引导市场朝着有利自营账户方向波动,以不当获取交易利益为目的的行为。


  118. 法律风险(Legal Risk)


  指金融市场交易的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风险。合约不能强制执行、发生诉讼、被判不利判决等,都可能对机构的营运、财政状况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119. 伦敦银行同业拆入利率(Libid)


  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ondon interbank bidrate),与伦敦银行同业拆款利率不同的是,其并非正式公布的交割或指标利率,而是伦敦市场上非特定主要银行任何时点的拆借利率报价。


  120. 伦敦银行同业拆出利率(Libor)


  伦敦银行同业拆款利率(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是根据每日由6至16家伦敦市场的银行所提供的拆出参考报价计算而得,广泛的用来作为市场资金借款的指标利率,近来更成为主要货币市场中无本金交割产品中现金差额交割的指标利率(附注:对于部分较少使用之币别,使用提供报价银行家数则较少)。


  121. 额度(Limit)


  指竞价交易中对每个会员设置的额度,会员在额度内可以进行即期竞价交易并通过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


  122. 限价订单(Limit Order)


  是竞价交易模式下的一种交易机制。


  123. 额度核查(Line Checking)


  在完成交易前,核查信用限额的可用性以及对手方可用的交易金额。


  124. 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


  指机构可能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履行债务的风险。其原因是“市场流动性风险”,即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者发生市场中断事件,以致机构无法在不大幅降低市价的情况下轻易地退出或抵消特定的风险。另一原因亦可以是“资金流动性风险”,即机构无法在不影响其日常运作或财政状况的情况下,有效地满足其预期的和非预期的现有和未来现金流及抵押品需要。


  125. 有效交易价格(Live Price/Tradable Price)


  有效并且可以用于完成交易的汇率。当对手方按照有效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时,报价银行有义务按照有效汇率进行成交。


  M


  126. 报价方(Maker)


  指外汇交易中应对方交易请求而进行报价的一方。


  127. 市场干扰(Market Disruption)


  在决定交易时未能预见,且交易双方皆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资本管制、一方违反法律、天灾、极端气候、资金流动性紧张或者政局变化等不可抗且无法预见的因素导致市场正常功能出现变化,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汇率或者交割日期进行结算的情况。


  128. 做市商(Market Maker/Liquidity Provider)


  指经批准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向市场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规定范围内承诺按所报价格成交的机构,分为人民币外汇做市商和外币对做市商。做市商须签署做市协议并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相关规章制度。


  129. 市价定单(Market Order)


  以可以获得的最优市价成交的交易指令。


  130. 市场参与者(Market Participant)


  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会员、尝试做市机构和做市商。


  131. 市场风险(Market Risk)


  指由于市场价格,如汇率、利率、期权价等出现不利变动,因而可能引起的亏损。


  132. 主协议(Master Agreement)


  外汇市场参与方(例如,银行)签订的、表明各方在开展外汇交易之前同意标准交易条款的基本协议。签订主协议能够让各方当事人尽快就未来的交易或协议进行谈判,因为它们在订立后续交易或确认交易条款时,没有必要在提及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


  133. 到期日(Maturity Date)


  一般情况下,期末本金交换日和最后一次利息交换日为到期日。生效日与到期日之间所跨时间长度为期限。


  134. 最小交易金额(Minimum Amount)


  指外汇交易在外汇交易系统中允许成交的最低金额,以折美元金额计。


  135. 错误成交或错配(Mis-Hit)


  交易商在执行某笔订单时在金额、汇率、方向等方面出现错误(不包括故意造成的错误),亦可能发生于电子交易平台。


  136. 交割日顺延惯例(Modified Following Business Day Convention)


  若交易到期日落在非交割日,正式的到期日为原协议到期日的下一个银行交割日;若顺延到期日跨到下一个月份时,则顺延的到期日为原协议到期日的前一个银行交割日。


  137. 我方风险(My Risk)


  询价者愿意接受市场变动。在收到报价时,询价者无法立即决定是否成交。如果询价者希望完成交易,则必须通过询问“现在报价(How Now)?”, 或者类似请求以获得更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