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定义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先声明(定义),向系统声明变量的类型和名称。
创建时可同时进行赋值(赋默认值),也可以不赋值。MQ语法中自定义变量的名称可以使用中文字符。
例子:
int flag; 创建一个整型变量,变量名为“flag”。
bool 是否报警=flase; 创建一个布尔型变量,变量名为“是否报警”,同时,赋初值“flase”
二、变量类型和类型定义关键词
自定义变量的基本类型有:
1、整形(int):就是整数,包括负整数;
2、双精度浮点数(double):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带小数位的数;
3、字符串型(string);
4、布尔型(bool):其值分别为“true、false”,即“真、假”,也可以写成“1、0”(1真,0假)。
类型定义词仅在创建和声明变量时时候使用,后面使用再变量时,如进行运算时,就不能再加这些类型定义词了。
三、附加变量(参数)
附加变量就是在程序完善后投入使用时,变量值允许用户自由更改的变量,一般用作程序参数。
一般指标,例如MACD(12,26,9)参数输入就是通过附加变量实现的,(12,26,9)分别为三个附加变量值。
定义附加变量只需在变量定义语句前加“extern”
例:extern int 时间框架=9; 创建一个整型附加变量,变量名为“时间框架”,默认值为9,允许用户在程序外部修改参数值,或进行参数优化。